第六,丑话说在前面。
最初创业时就把该说的话说到,该立的字据一定要立到。把最基本的责权利说个明白透彻,尤其股权、利益分配更要说清楚,包括增资、扩股、融资、撤资、人事安排、解散等等。
第七,及时协调立据。
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在最初计划周全,事情是随时都有可能变化的,合作运营过程中,遇到新问题新矛盾一定先说清楚立下字句再行动,千万不要先干再说,因为事情发生后都是朝着自己有利的一方考虑。先干再说,看似快了,其实埋下祸患的种子,将来就不是速度快慢的问题,而是风起云涌、企业组织颠覆性的运动的根源。
第八,不要太计较小事。
难得糊涂对创业合作的各方都是保养自己心灵的鸡汤和企业组织运转的润滑剂,这与前面讲的丑话在前和及时立据看似矛盾,其实不矛盾,前者讲的是在没有形成事实的情况向下的做法,后者是说事实已经形成了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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